按照省经济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省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10月19日至27日,内江市工业节能监察中心受省经济信息化厅委托,组成监察组赴我州康定、泸定、炉霍等县,对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泸定桥水泥有限公司、康定跑马山水泥有限公司、炉霍华康水泥有限公司4家水泥企业开展2020年度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工作。州经济信息化局分管领导、环资科负责人及相关县经信局同志陪同配合检查。
监察组一行不辞辛劳,克服高原缺氧反应,深入到企业一线,现场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生产经营、节能管理、能源消耗情况的介绍,重点对企业能源统计台账及相关能耗报表、生产计量台账、能源计量台账、节能设施装备和能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对企业现场提供的能耗报表进行核实测算,依照《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计算方法,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泸定桥水泥有限公司、康定跑马山水泥有限公司3户企业2020年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能耗5项指标均达到先进值,达到行业合格标准,可不执行阶梯电价。炉霍县华康水泥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故也不执行阶梯电价。
企业以行业内先进的企业能效指标为标杆,通过各种管理和技术措施向标杆靠齐的节能活动,这既是政府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带动企业节能降耗的主要措施。
通过此次水泥企业能效对标专项监察,使企业的环保意识、节能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可以有效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步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还可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实现精细化管理,对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