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和《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经办运(2009)5号),我局对乡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上报的乡城县青德乡黑达区加油站法人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5点前,向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作出书面说明。
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8日
法人变更情况表
县(市) |
加油站名称 |
《证书)号 |
原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
乡城县 |
乡城县青德乡黑达区加油站 |
V0001 |
曲拐多吉 |
罗绒彭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