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部门督与专家查相结合。加强与县市经信部门工作联动,构建安全生产联合督查常态机制,落实分级管理职责,强化日常监管。与安全管理专业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聘请电力、矿业、民爆、冶金、建材等行业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和教授,对康定、泸定、丹巴、九龙等 8个县(市)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是找问题与挖根源相结合。组织6名专家组成四个检查小组,深入工业占比大、监管任务中的重点县市,按3:3:4的比例,详细检查重点工业企业、一般工业企业、小微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组织、落实情况。深挖企业思想认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要素保障等问题根源,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和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能力。重视度、责任感、主动性。
三是查隐患与促整改相结合。在7月12日至7月18日开展的第一轮检查中,累计检查企业56家,发现问题405个并录入省经信厅监管系统。针对企业工作制度不健全、危化品管理不规范、部分设施设备老旧、有限空间标识标牌不完善等隐患问题,检查组现场出具检查结果确认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由检查组、受检单位签字确认。
四是纠违章与树理念相结合。针对生产中的违章行为,检查组现场组织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工作人员,以行业生产规程为依据,逐条对照规程规定与员工实际操作,指出具体违章行为,以此增强企业员工规范操作意识,推动树立安全发展意识、法制意识和忧患意识。
五是建制度与强责任相结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巡查制度,由安全管理专家负责工业行业常态化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执法检查。建立责任制度,督促各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联络制度,各县市经信部门明确安全工作联络员共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