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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网站】关于四川省2019年省级决算的报告
2020-08-10 01:44:03
来源:
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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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省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2019年省级决算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0.8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7.7%;支出10348.2亿元,完成预算的96.2%,增长6.6%。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184.7亿元,为预算的178.1%;支出4378.8亿元,完成预算的92.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2亿元,为预算的117.8%;支出48亿元,完成预算的64.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48.7亿元,为预算的103.1%;支出4376.7亿元,完成预算的98.7%。根据预算法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1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2%;加上中央补助5157.7亿元、上年结转169.3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78.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5亿元、调入资金等248.4亿元,收入总量为7562.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3.3亿元,完成预算的91.1%,增长9.7%;加上补助市县4665.1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798.3亿元、上缴中央80.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2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36.3亿元,支出总量为7407.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转资金154.3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60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收入入库;支出减少1.04亿元,主要是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相应冲减支出。以上增收减支1.08亿元,已包含在上述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254.2亿元中。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665.8亿元,为预算的100.3%;非税收入123.3亿元,为预算的98.2%。其中,增值税368亿元,为预算的98%;企业所得税163.9亿元,为预算的105.3%;个人所得税42亿元,为预算的99.8%。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3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交通运输支出253.8亿元,完成预算的95.9%;教育支出185.8亿元,完成预算的90.2%;公共安全支出75.3亿元,完成预算的8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亿元,完成预算的88.9%;卫生健康支出35.3亿元,完成预算的77.9%;农林水支出31.5亿元,完成预算的76.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3亿元,完成预算的8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亿元,完成预算的56.7%;科学技术支出18.8亿元,完成预算的85%;节能环保支出16.3亿元,完成预算的6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4亿元,完成预算的96.1%;住房保障支出1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节能环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部分采购项目和预算内基建项目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2019年当年省级没有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

2019年,省级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665.1亿元,增长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902.2亿元(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861.8亿元),占比为83.6%;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62.9亿元,占比为16.4%。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当年未支出,结余22.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9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9.9亿元,减去经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动用9.5亿元,加上按规定转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0.1亿元、未使用的预备费22.5亿元、调入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的政府性基金14.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17.4亿元后,2019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84.6亿元。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62.2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52.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9.5亿元。2019年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周转金余额仍为5552万元。

2019年省级结转资金154.3亿元,主要包括:教育和科技方面23.5亿元,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业方面23.1亿元,资源勘探、自然资源和城乡社区方面17.1亿元,卫生和社保方面11.7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10.1亿元,文化、旅游和体育方面4.8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64亿元。

2019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亿元,比预算减少0.8亿元,主要是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4亿元,比预算减少0.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7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亿元),比预算减少0.4亿元;公务接待费0.2亿元,比预算减少0.2亿元。

2019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下达60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34.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5.4亿元。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成自宜高速铁路建设21亿元,截至2019年底成自铁路临时用地有序交付,自宜铁路桥梁已完成2%、路基已完成9.8%;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1亿元,截至2019年底先行建设项目北总干渠龙洞岩隧洞工程已正式开工;龙塘水库及灌区工程1亿元,截至2019年底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和批复工作。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0.6亿元,为预算的123.9%,主要是农网还贷收入和彩票公益金收入增长高于预期;加上中央补助64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35.1亿元、上年结余等13.5亿元,收入总量为1383.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5亿元,完成预算的69%,主要是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部分农网还贷资金和彩票公益金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加上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35.1亿元、补助市县63.6亿元、按规定将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亿元,支出总量为1361.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21.8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民航发展基金支出2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4亿元,完成预算的71.5%;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6.8亿元,完成预算的73.9%。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亿元,为预算的101.3%;加上上年结余0.8亿元、中央补助0.4亿元,收入总量为14.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亿元,完成预算的61.2%,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9亿元、补助市县0.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0.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3.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情况是:补充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5.8亿元,监狱系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31.2亿元,为预算的103.3%;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748.8亿元,收入总量为6880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3045.1亿元,完成预算的99.2%。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省级滚存结余3834.9亿元(结余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3.2亿元,支出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期新确认了基金收支。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416.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597.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1.9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13.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444.9亿元、再融资债券768.3亿元。

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省级留用179.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5亿元、再融资债券14.8亿元。省级留用的新增一般债券165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医疗卫生等方面。

截至2019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5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888亿元,专项债务4689亿元;省级债务735亿元,市级债务3319亿元,县级债务6523亿元),低于国务院核定的11731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以上2019年省级决算,请予审查批准。同时,省级129个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草案)和2019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已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请予审查。2019年省级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草案在报省政府审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省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意见以及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有力推动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一)坚持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将增值税16%、10%的两档税率分别下调至13%、9%,实行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限,在中央授权范围内“顶格”出台按50%比例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8项地方税费、“顶格”下调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至16%等,2019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约800亿元。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依法依规盘活处置存量资产,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缓解了财政减收影响,为保障重点支出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10348.2亿元,首次迈上一万亿元台阶。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80亿元,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高速铁路建设等,着力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强化资金保障,全省各级安排财政资金1000亿元支持19个扶贫专项计划实施,推动实现31个贫困县摘帽、1482个贫困村退出和50万贫困人口脱贫。优化分配方式,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增强县级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自主性。严格资金管理,指导督促全省21个市(州)和161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在同级国库开设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实行专项调度、统一拨付。创新使用方式,2019年全省88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2亿元,有效弥补脱贫攻坚“短板”。强化监管,2019年全省625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7905个村实施“互联网+精准扶贫智能代理记账”。

(三)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高质量发展。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安排奖补资金7688万元,支持关闭9个小煤矿,退出产能105万吨。制定《关于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的通知》,统筹引导资金,促进企业创新发展。集中支持672个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46个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保险补偿,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培育“5+1”产业体系。实施服务业集聚区示范激励政策,集中安排资金支持成都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64个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产业示范县建设,成功创建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试点省,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支持构建“10+3”现代农业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乡村振兴先进县乡村激励奖补,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全省组建风险补偿金11亿元,成功创建3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2个农业产业强镇,国际农发基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成功落地,烟酒茶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支持区域协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决策部署,支持形成优势互补开放共赢的区域经济布局。成功争取设立成都国际铁路港、宜宾、泸州3个综合保税区和南充保税物流中心(B型),现有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数量均居中西部第一。出资4亿元设立区域协同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支持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5项政策,安排14.1亿元对11个强县、9个先进县、10个进步县给予财力奖励。出台6个方面16项财政政策,下达奖补资金6.1亿元,支持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转贷市县新增债券1280亿元,占全省新增债券的88.6%,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全部转贷市县,有力支持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建设美丽四川。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重点保障和优先支出领域,重点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建立健全赤水河、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5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巩固升级和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项目创建给予奖补支持。支持德阳市、南充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和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亚行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统借统还项目成功落地。对2.9亿亩天然林实行有效管护,对1亿亩公益林给予生态效益补偿。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29.1万亩。支持九寨沟、松潘等27个县、18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资金11亿元,支持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建设,试点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阶段性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考核指标。支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6747亿元,占比达到65.2%,比2018年提高0.1个百分点;加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后,全省民生投入占比超过70%。筹集资金近1000亿元支持办好30件民生实事。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资金62.8亿元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做好大学生、贫困家庭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巩固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出台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指导意见,支持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努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支持文旅融合发展,设立四川艺术基金,支持创建首批10个天府旅游名县,3个县(市)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有力应对长宁地震、乐山和雅安特大洪灾、汶川山洪泥石流等多起自然灾害,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2019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意见以及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坚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与加强财政管理协同推进,加快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

(一)财税体制改革有新进展,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有序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方案。完善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办法,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为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评价唯一试点省份。出台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搭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素框架,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四川特色绩效指标体系,完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完善地方税体系,依法确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8大领域73项纳入攻坚范围的改革任务完成进度超过90%。

(二)基层保障能力有新提升,“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重点帮扶支持,2019年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665.1亿元,占市县支出规模的53.2%。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根据中央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9年县级“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修订了奖补资金办法。加强预算编制指导,对未按规定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不留缺口。对工资和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库款保障、财政直接支付。建立全省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机制,滚动排查风险隐患。省级财政在国库动态预留“应急纾困”周转资金,专项用于缓解市县“三保”等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建立“三保”支出库款保障风险惩戒机制,严格问责追责。

(三)财政风险防控有新成效,财政运行更加稳健。制定防范化解经济财政运行风险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债务管理、“三保”支出、库款管控等方面的风险防控。建立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通报风险评估结果,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严格监督问责。财政重整地区通过多种方式筹资偿债,债务风险显著降低,2019年底已全部退出重整。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实行常态化监控,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兑现了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的承诺。持续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9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效果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省人大有关方面对此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包括: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个别项目绩效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防范化解任务较重;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预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省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确需追加的重大事项,严格项目评估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时分配下达转移支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早投入早见效。二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确保直达资金用到最困难的地方、最急需的领域,确保直达资金落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到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直接惠企利民。三是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让每一分钱花到最需要的地方、花出最好的效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将过紧日子节约的开支,全部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四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努力扩大对县级的转移支付规模,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落实“三单列三专项”要求,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严格工资、扶贫、基本民生支出专户管理,强化“三保”支出资金保障。五是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均衡发债时间,做好债券发行使用各项工作,尽快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六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七是优化改进预决算编报。深入贯彻预算法,认真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按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改进预决算编报工作,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八是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自觉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加强审计整改。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